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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增加了一项农业补贴,每亩最高1500元,很多人却不知道!

    信息发布者:飞鹏农业
    2019-03-20 10:49:09   转载

    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,是农民收益的保证者。近些年,由于一味要求高产量,过度使用化肥农膜等,导致土地质量严重下降,年产量也逐渐下滑,这样不仅农民的收益受损,也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。为修复耕地质量,2017年国家出台了《关于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的通知》,增加了一项农业补贴,就是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补贴,以下是农爱邦整理的一些有关资料,可供大家参考,一起来看看吧

    补贴对象
    高标准、补贴显然是补贴给这些符合高标准农田要求的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:须经当地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登记。涉农企业、农民合作组织:须在有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,财务状况良好,具有一定经营规模、可持续经营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,没有不良诚信记录。
    补贴标准
    以省份为单位加权平均计算,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500元。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大连、青岛、宁波、厦门、浙江、福建、海南、西藏等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提高。
 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黑龙江省农垦总局、广东省农垦总局以兵团(总局)加权平均,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100元。

    补贴条件
    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5000亩,丘陵山区不低于2000亩。但是为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所以在面积上,以各省份的细则为准。但禁止在25度以上坡耕地、退耕还林还草地区、土壤污染严重地区、地下水超采严重地区、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围湖造田、填海造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。

    2018年申报时间
    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:申报时间:2019年3月前:申报口径: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:申报范围:高标准农田建设、生态综合治理、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
    申请流程
    项目乡镇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立项申请报告➤县(区)农发办编制项目建议书➤市办考察、批复➤县办纳入项目库、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➤省办对可研报告评审、批复➤省办下达计划编报指标➤县、市上报计划➤省办批复并报国办备案。了解更多相关资讯,请关注:农爱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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